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

为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,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,自2023年7月以来,伊春市市监局主动出击,聚焦茶叶生产、销售环节,加大对重要时段、重点场所、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,依法纠正了一批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,现将3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公布如下:

案例1:伊美区某茶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

2023年9月21日,伊春市市监局对伊美区某茶行开展茶叶过度包装检查,在货架上发现一款“茉莉黑美人”茶叶礼盒,该礼盒为长方体,内含茶叶250g*2盒,总净含量为500g。经执法人员手动测量,该礼盒长、宽、高分别为360mm、232mm、127mm,计算包装空隙率为39%,不符合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中有关“单件净含量>50g,包装空隙率≤30%”的规定要求。

案例2:友好区某超市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

2023年12月28日,伊春市市监局友好分局对某超市进行检查,发现当事人销售的“醉香林铁观音”茶叶礼盒,该礼盒为长方体,内含茶叶250g*2瓶,总净含量为500g,长、宽、高分别为330mm、251mm、130mm,经测算,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39.64%,不符合GB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中有关“单件净含量>50g,抖客网,包装空隙率≤30%”的规定要求。

案例3:伊美区某茶叶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

2023年12月31日,伊春市市监局伊美分局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,发现当事人销售的“凤樽”绿茶礼盒,该礼盒为长方体,内含茶叶100g*2盒,总净含量为200g。执法人员对外包装进行测量,该礼盒长、宽、高分别为322mm、220mm、88mm,经测算,该款茶叶的包装空隙率为58.29%,不符合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中有关“单件净含量>50g,包装空隙率≤30%”的规定要求。

以上案例行为均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,伊春市市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,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。

茶叶过度包装不仅需要消耗更多的材料、人力、设备等资源,也会增加运输、仓储等环节的难度和风险,激烈的不正当竞争,不仅使企业利益受损,而且会影响茶农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。在此,伊春市市监局呼吁经营者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,自觉抵制各类不良的营销方式;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,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原标题:【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
内容摘要:为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,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,自2023年7月以来,伊春市市监局主动出击,聚焦茶叶生产、销售环节,加大对重要时段、重点场所、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,依法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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